这种鸟切勿买卖,海宁警方近期查处2人

8月19日

  海宁警方破获一起

  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近期

  海宁警方接到线索

  有人通过微信群

  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画眉鸟

  锁定嫌疑人后

  民警迅速出击

  在长安镇

  抓获嫌疑人熊某某、林某

  当场查获被关在鸟笼中的

  2只活体画眉鸟

  经查

  自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间

  林某向熊某某非法出售画眉鸟四只

  经讯问

  林某交代

  其通过微信群发布信息

  找到买家熊某某后

  将画眉鸟带至指定地点交易

  目前

  林某、熊某某

  已被海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查获的2只画眉鸟

  已移交野生动物救助机构

  经评估均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已放飞

  普法小课堂

  △ 画眉鸟(图片来源网络)

  自2021年2月

  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发布后

  画眉鸟的保护级别

  已从“三有动物”

  提升至国家二级

  无论猎捕、收购还是出售

  均需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广大市民在选购宠物时

  必须谨慎

  在购买前

  务必核实物种是否纳入保护名录

  海宁警方对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将予以严厉打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通讯员:陆怡

来源:海宁公安